在中秋国庆双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上的讲话稿
各位同志:
当月饼的甜香漫过机关大院的梧桐,当国旗的鲜红映照着办公桌上的党徽,我们即将迎来中秋团圆与国庆盛典叠加的特殊时刻。这既是“但愿人长久”的温情节点,更是检验干部纪律作风的“年度大考”——节日里的每一次人情往来,都可能藏着“围猎”的陷阱;每一次放松警惕,都可能成为作风的“溃口”。今天召开这场廉政谈话,不是“老生常谈”的提醒,而是“防微杜渐”的警醒,更是“守护初心”的约定。希望全体同志真正把纪律刻在心上、把规矩落在行上,让清廉成为双节最鲜明的底色。下面,我讲四点意见。
一、铸魂立根:在“政治清醒”中拧紧廉洁“总开关”
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:“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,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。”当前,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,但“四风”问题仍有“树倒根存、变异反弹”的风险——从中央纪委近年通报的案例看,节日期间的“微腐败”占比高达42%,有的以“电子红包”掩人耳目,有的用“快递送礼”规避监督,有的借“家庭聚餐”搞利益输送。这些案例警示我们:“廉洁防线”从来不是“一劳永逸”的堡垒,稍有松懈就可能“溃于蚁穴”。
作为机关干部,尤其是身处审批、财务、项目等关键岗位的同志,我们手中的每一项职权都连着党和人民的信任。节日期间的“一次破例”,看似是“人情往来”,实则是对公权力的亵渎;收下的“一份薄礼”,看似是“无伤大雅”,实则是走向腐败的开端。去年,某单位干部就是在中秋收下管理服务对象的“月饼券+购物卡”,逐渐陷入“温水煮青蛙”的陷阱,最终因挪用公款被查处。这深刻说明:廉洁自律从来不是“个人小事”,而是检验政治忠诚度的“试金石”。我们必须始终保持“如临深渊、如履薄冰”的警醒,把“对党忠诚”融入节日的每一次选择,从思想根源上杜绝“侥幸心理”。
二、明纪知戒:在“严守规矩”中筑牢节日“防火墙”
节日是传统习俗的载体,却不该成为不正之风的“温床”。从近年查处的问题看,节日“四风”正从“明目张胆”转向“隐形变异”,但万变不离其宗,本质都是“公与私”的边界失守。全体同志必须绷紧纪律之弦,对“三类陷阱”坚决说“不”:
(一)警惕“隐形变异”的新花样。当前,“四风”问题披上了“新外衣”:有的把“高档月饼”拆分成“散装点心”快递上门,有的将“购物卡”换成“加油券”“电影票”,有的以“团建”“调研”名义搞公款旅游,甚至通过“虚拟货币”“数字藏品”进行利益输送。这些行为看似“隐蔽”,但在纪律面前“无处遁形”。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101条明确规定,“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和有价证券、股权、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”,无论形式如何变化,都属于违纪行为。我们必须擦亮双眼,对“不明来源的快递”“突然而至的馈赠”保持警惕,坚决做到“不碰、不收、不占”。
(二)划清“人情往来”的边界线。节日里的“人情”最容易模糊“公与私”的界限,但“人情”绝不能凌驾于“纪律”之上。这里有三条“硬杠杠”必须守住:一是“管理服务对象的礼,坚决不收”——无论是企业老板的“节日问候”,还是项目方的“特产馈赠”,本质都是“围猎”的诱饵;二是“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饭,坚决不吃”——“酒杯一端,原则放宽”的教训太多,必须对“带有目的的宴请”果断拒绝;三是“公款支付的消费,坚决不沾”——从“公务车私用”到“公款买月饼”,再到“超标接待”,每一项都是触碰红线的行为。去年中秋,某区县干部因接受企业安排的“家庭旅游”被查处,他在忏悔书中说:“以为‘私人行程’没人知道,没想到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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